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玉溪市新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新平县2009-2012年劳务输出工作方案
2009-09-18 14:46  文章来源:新平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步伐,着力发展劳务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劳务收入占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促进我县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域外、境外就业,打造新平劳务经济,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15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打造劳务经济、促进新平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突出劳务输出的实践特色,以创新工作促发展,以市场导向促输出,按照“送得出、留得住、管得好、收入高、创品牌”的要求,运用政策导向、政策支持、指导服务、舆论导向等措施和办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劳务输出工作的创新开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打造平台、劳动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县乡村组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务输出质量,坚持劳务输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培养和发现劳务输出带头人,实现劳务输出由政府组织向劳务输出带头人组织、输出对象由广泛分散向家庭集中型的转变,实现劳力输出“送得出、留得住、管得好、收入高、创品牌”的目标。在巩固原有基地的同时,注重开发用工量大、信誉度高的地区和企业。
  2009—2012年在现已输出就业25410人的基础上,新增劳务输出6000人,平均每年输出2000人,其中:县外输出1000人,县内转移1000人(鼓励自主创业150人以上,县内企业就业500人以上,县内流动灵活就业350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劳务输出村组联络员及劳务输出带头人制度,形成劳务输出管理网络。
  进一步做好富余劳动力摸底调查工作,确保劳动力“送得出”,达到用工单位、务工人员、劳务输出单位三满意。截止2008年末,我县25-45岁富余劳动力共4600余人,其中,在村大龄男富余劳动力2600余人,山区半山区、土地耕作较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2000人;25周岁以下在县内流动的务工人员7000人左右;县职高毕业生每年约350人左右,总数11000余人。
  1.把劳务输出目标任务纳入劳务输出各相关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劳务输出责任部门的领导班子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职责分工明确联系乡镇进行业务指导与督查,建立劳务输出联络员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奖励办法,把劳务输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考核内容。各乡镇要明确以各村支书(主任)助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村组劳务输出联络人,其主要职责为做好劳务输出组织宣传,积极协助乡镇劳动保障所做好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变动统计表》、《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返乡农民工流动情况统计表》三本台账的按月上报工作,做到数字真实,统计准确。
  2.充分发挥我县在外创业成功人士的帮、带、拉、连作用和返乡人员的示范作用,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培养劳务输出带头人。对具有组织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声誉的返乡农民工给予重点培养,通过重点宣传、培训,把能够管理30—50人的劳务输出带头人组织起来,深入用工单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成功输出后由劳务输出带头人负责分片管理。
  每乡镇至少发现和培养劳务输出带头人3人,主要负责做好带头人所在片区劳务工的稳定工作,起好表率作用,按月汇报在外省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思想情况等。
  通过村组联络员及劳务输出带头人的管理网络,继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外出求职人员登记数据库、劳务输出人员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动态管理《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情况》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输出意愿明。
  (二)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让用工单位满意,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留得住”。
  1.做好输出前的引导培训。让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劳动技能,知晓用人单位生产生活条件、厂纪厂规,使之能尽快适应输入地的生产生活环境。
  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用工企业生产需要实行“订单培训”。以高级技能培训为主,做好初级技能培训,重点做好电焊、机电、汽修等收入高、工作稳定工种的培训。每年培训高级工300人,中级工300人,初级工200人,依靠技能的提升、增加收入。
  3.根据输出人员的素质和年龄状况实行分类输送。大专以上毕业生以管理型人员输出为主,中专、职高生以技能型输出为主,其他人员以普工输出为主,并根据输出人员技能情况,向用人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充分调动每位输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输出人员的能力专长得到充分发挥,为输出人员自身价值的体现,提供良好的展示机会与平台。
  (三)加强与用工单位协调联系,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情况,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管得好”。
  1.把好劳务输出人员质量关,严格外出务工人员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严格把关,在输出前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系,对品行不端、有前科、有案底等不良行为的人员不予输出。对外县参与我县劳务输出的人员,做好输出前的宣传教育,并签订相应的承诺,为化解纠纷打下基础。
  2.建立并完善劳务输出带头人制度,明确在输出地由劳务输出带头人分片区履行管理职能,参与组织和协调劳资双方关系,通过劳务输出带头人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协调,帮助用工企业管理好我县的劳务输出人员,向用工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明确劳务输出带头人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实行输出人员稳定率与劳务输出带头人补贴挂勾办法,对输出人员稳定率达不到任务指标的,根据考核结果扣减相应的管理补贴。
  (四)选择工作量饱和、信誉较好的企业输送劳动力,确保外出务工人员“收入高”。
  1.输入地由分散型输出向集中型转变,慎重选择用工企业,以上规模、上档次、守法经营、规范用工、实行计时工资的企业作为首选输送单位,提供代垫路费、吃住包干、方便子女上学、提供夫妻宿舍等优惠条件,把土地转租、失地农民、土地较少农民和劳务输出工作基础好的村社列为输出重点范围,并以家庭式群体输出为主,输出地则以浙江、福建、广东为重点,有的放矢。
  2.以“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县”为平台,规范国际劳务输出程序,主动与具有外派劳务资质的中介机构沟通、联系,实现我县国际劳务输出工作的新突破。
  (五)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鼓励劳务人员扎实工作,认真钻研,努力成为用工单位的技术骨干和重要力量,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成就一番事业,实现劳务市场“创品牌”。
  1.树立品牌就是效益的观念,实施劳务输出升级战略。通过输出人员职业培训技能的提升,实现我县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以游刃有余的工作能力、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发扬新平劳务工吃苦耐劳、工作敬业、遵纪守法的传统,打造新平劳务“技能精,能吃苦”的品牌。
  2.注重从劳务人员中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人才,使更多的劳务人员能脱颖而出,进入用工单位的管理阶层,为我县输出人员的培养和成长提供更多的机会与渠道。使广大输出人员成长为用人单位的中坚力量。
  3.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党(团)支部的作用,加强与输入地党(团)组织的联系,发挥外出务工的党(团)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生产、生活状况,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广大外出务工党团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扎实工作,带动广大务工人员自觉维护新平劳务工的良好形象。
  (六)制订和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外出务工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1.外出务工期间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劳动者,在省内或省外驻滇单位务工的,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规定继续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社保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到省外务工并参加了务工所在地养老保险的务工人员,待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卡通”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
  2.新平职高毕业生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技能培训鉴定,根据培训鉴定工种,由县劳务输出办安排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稳定就业的,由县财政补贴第三年的学费1000元/人·年。
  3.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信息、引进外资的,按我县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给予同等奖励。
  4.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开办企业的,享受县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七)加快就业再就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人为本突出服务职能。
  1.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行电子政务。通过互联网加强与全国各地的沟通联系,发布信息、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劳务输出等一条龙服务。通过信息化服务为前来求职的人员开展职业指导,提供用工信息,做到信息上下衔接、内外沟通、快捷高效。在新平劳动保障网开设“政策法规”、“便民服务”、“创业指导”、“民工园地”、“求助热线”、“劳务信息”、“人力资源”“求职招聘”等栏目,公布劳动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优惠政策,收集我县人力资源状况、发布求职就业信息,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将劳动就业的各项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打造阳光政务,架起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2.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为返乡创业和有志创业的创业者提供优惠扶持政策服务,用足用活“贷、免、扶、补”的扶持政策及小额信贷资金政策,为返乡农民工二次创业提供平台,做活返乡农民工文章。
  做好春节前返乡农民工接待工作。通过设立农民工返乡接待站,收集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用工信息、职业培训、代订返程车票等项免费服务,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贴心人;依托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工作,尽力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协调解决劳务纠纷,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做好“免费职业资格培训”、“免费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小额信贷支持”等八项免费服务承诺的同时,县劳务输出办、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深入村组进行宣传动员,为春节后大批量组织输出打下基础。春节后组织的第一次劳务输出力争输出人数达300人以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0%以上。
  四、组织管理
  (一)调整充实县、乡两级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劳务输出带头人补贴办法。在用工50人以上的输出地实行劳务输出带头人管理制度,建立劳务输出带头人与所管理片区内劳务工稳定率挂勾的奖励机制,稳定率在85%以上的,年终通过考核后给予一定的奖励。2009年首先在浙江、广东、福建三地各设2名劳务输出带头人,视所带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由县级财政每月给予200—300元的管理津贴(50-100人以内每月补贴200元,100人以上每月补贴300元)。试行一年后积累经验再行推广。
  (三)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巡回检查考核工作1—2次。
  (四)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劳务输出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5〕9号)文件精神,继续实行农村劳务输出专项资金管理和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新平县2009-2012年劳务输出工作方案    2009-09-16 08:22
新平县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方案    2009-09-14 15:12
新平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09-07-31 13:59
新平县2009年昆交会筹展工作实施方案    2009-05-19 15:15
新平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2009-03-27 12:38
新平县2009年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评方案    2009-03-26 13:35
新平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2008-12-25 21:40
新平县商务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008-12-24 12:36
关于印发新平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008-12-24 12:02
新平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方案    2008-12-24 08:2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